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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册产品从11月1日起上调出口退税率至11%

2008-10-22          浏览量:3471

      经国务院批准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21日对外宣布,将从2008111起,适当调高部分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、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。 
      
根据两部委发出的《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》,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涉及内容广泛,共涉及3486项商品,大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25.8%。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:一是适当提高纺织品、服装、玩具等劳动密集型商品出口退税率。二是提高抗艾滋病药物等高技术含量、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。
 
      
此次调整后,我国的出口退税率将分为5%9%11%13%14%17%六档。
 
      
在调整内容上具体包括:将部分纺织品、服装、玩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%;将日用及艺术陶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%;将部分塑料(7960,-230.00,-2.81%,)制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%;将部分家具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11%13%;将艾滋病药物、基因重组人胰岛素冻干粉、黄胶原、钢化安全玻璃、电容器用钽丝、船用锚链、缝纫机、风扇、数控机床硬质合金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9%11%13%

      本册产品也在此次调整范围内,将由原来的5%调至11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