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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26条新政扶持实体企业发展 将提振实业信心

2012-07-24          浏览量:3084

 

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,近日,宁波市政府在全市工业经济工作会议上,下发了《市政府关于推进工业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从清费减税、有效投资、调整结构、科技创新、要素保障、营造氛围等六个方面,出台了一系列“高含金量”政策,力促实体经济,特别是工业经济稳定增长,并进一步推动宁波市的产业结构优化调整。

“给企业减负,送企业轻松上路”,此次《意见》首先在税费减免上给出了非常可观的优惠政策。《意见》指出,201211日至20151231日,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(含30万元)的小型微利企业,超出国家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以上部分的地方税收贡献,可部分或全部奖励给企业用于转型升级;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(含6万元)的小型微利企业,其所得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;对小微企业,自创立之日起3年内免征、第4年、第5年减半征收水利建设基金。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%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
除了加大税收政策扶持力度外,延续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、规范清减涉企收费等内容也被纳入到企业“减负”的系列政策中。在确保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拨付、社保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,《意见》指出要按现行社会保险费延续实施“五缓、四减、三补贴”政策;在该市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等。

为了增强企业发展后劲,扩大工业投入也是《意见》的一大亮点。该市财政安排1.3亿元重点技改专项资金,用于高成长企业技改、“产业链技改”等重点技改专项补助。此外,该市本级财政从2012年起3年内每年统筹安排1亿元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,推动小微企业集聚发展;同时加强工业用地批后监管,提高行政审批效率,鼓励扩大科技创业投资。

在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方面,《意见》明确提出,重点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、构建完善的优势产业链、培育高成长企业。2012年起,设立该市高成长企业培育专项资金,5年内每年动态选择一批科技型高成长企业,促使其尽快扩大产业规模。

“宁波市政府的这些举措,无一不是当前实体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最大需要,所以它的出台有助于企业打通"经络"。”宁波市民营企业家协会会长、奥克斯集团董事长郑坚江告诉记者。有专家预测,伴随近期国家各项预调微调政策逐步发挥作用以及宁波市这次“新26条”政策的具体实施,广大企业家做实业信心大振,将有力促进该市工业经济的企稳回升,预计今年第三季度工业指标就将逐步回升。